俄企称摧毁或缴获西方坦克者奖励500万卢布 克宫支持 ******
中新网2月2日电 据俄媒1日报道,对于俄企业和官员向摧毁西方援乌军事装备的俄士兵提供现金奖励,克宫表示支持。
资料图:“豹2”坦克。据报道,俄外贝加尔边疆区行政长官奥西波夫此前宣布,若缴获处于工作状态的德国“豹2”坦克可获300万卢布奖励,若毁坏该坦克则奖励100万卢布。若缴获美国M1“艾布拉姆斯”坦克获150万卢布奖励,若毁坏该坦克获得50万卢布。
与此同时,俄化学制造公司福雷斯承诺,将向摧毁或缴获西方坦克的俄军人支付500万卢布。福雷斯还称,若乌克兰获得F-15和F-16喷气式战斗机,该公司将向击落第一架飞机者奖励1500万卢布。
近来,在德国和美国同意向乌克兰提供主战坦克后,波兰、西班牙、挪威等积极援乌的欧洲国家也获准向乌克兰转让不少德制坦克。乌克兰外交部长库列巴1月31日透露,乌克兰将在第一波交付中,收到西方国家提供的120余辆坦克。
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******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、林管局局长,大兴安岭地委书记,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,哈尔滨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,谋取个人利益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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